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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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实习安排计划

    为了加强各系(专业)实习实践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强力推进和深化“全程化双元”应用型实践教学”改革,现根据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教务处关于专业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围绕各专业建设以及专业发展趋势和襄阳地方经济社会需要,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艺术设计实践能力人才为原则,以“三个理念”为导向,以“四个共同”为路径,以“三种能力”为基础对美术学院各专业实习作以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围绕各专业“全程化双元”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结合专业发展趋势,与企业行业深度合作,完善、规范校企联合培养计划的实施。

 

    二、实习要求

 

     统一安排,加强管理,严格集中实习制度,规范实习过程,提高实习质量。原则上要集中实习全覆盖,即由美术学院各专业统一安排实习基地,在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给于实习成绩或实习鉴定。

 

     各系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实习的学生(每个班不的超出10%的学生),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教学办、分管教学院长了解认定后,制定相应的实习环节报教务处审核批准(见附件1、附件2)。对于不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和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以实习成绩不合格认定。

 

     根据学校要求和美术学院专业建设需要,美术学院和相关实习基地在校内联合创建了校级实习基地(创新创业平台),为我院学生提供了更加高效的实习实训平台并设置了校企联合培训课程,创造性地实行了平台课程与“课外实践与创新”学分结合,提供创新与实践学分环节。

 

    三、时间与任务安排

 

     1、实习培训阶段:有需要的实习单位,实习前由教学办与实习单位协商安排。 实习学生根据学院安排,进入校企联合培训平台进行实习培训,为新学期的正式实习打下基础。

 

     2、正式实习阶段: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开学后由教学办、系部、学工办联合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后,即可按照各专业班级实习要求开始实习。实习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实习目的、实习内容与形式和时间安排、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实习纪律和注意事项等要求完成实习阶段的学业任务。

 

    3、实习过程:各系(专业)组织实习计划与安排落实,要求教师要随时掌握学生实习到岗情况、实习状况。分管院长与教学办将深入实习单位检查、抽查。

 

    4、实习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各系要求实习学生做好实习中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资料收集与整理,以小组为单位完成汇报PPT文件。

 

    学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后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习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实习成绩按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载。

 

    四、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教学办公室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高级职称担任指导教师(以毕业班指导教师为主)。

 

    1、提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与相关企业共同编写实习指导书;

 

    2、负责实习过程管理,包括组织各种教学活动,协助指导教师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学习、思想及生活等问题;

 

    3、指导教师要随时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5、认真搞好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五、组织与管理

 

    为全面加强和落实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特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提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与相关企业共同编写实习指导书;

 

    1、组成人员书;

 

        组 长:蔡伟

 

        副组长:马长勇  赵德   胡敏

 

        办公室主任:袁 芳

 

        成 员: 管启文  尚晓明  黄秀渝  陈志权  褚庆庆

 

    2、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和本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做好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实习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工作总结等。统筹指导、协调实习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3、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科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学生的沟通协调。

 

 

    · 附件1·关于考研学生的实习要求
 

    · 附件2·美术学院研究性实习管理措施
 

    · 附件3·关于自主实习申报的要求
 

    · 附件4·实习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