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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办发研〔2024〕1 号)要求,本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招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工作专班、专家组名单及职责另行报研究生处备案。

、招生指标及比例

设计(13570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指标数待学校下达后另行公布。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

(一)时间:4月2日。

(二)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且通过国家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总体要求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院复试分为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其中:

(一)专业知识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50%):采取现场手绘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设计思维与表达,三个不同内容的试题,考生选择其中一题用手绘形式呈现,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二)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采取现场抽取试题、考官提问及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业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作品集、社会实践或获奖情况),以及考生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等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以百分计。

(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口语交流、考生抽题作答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成绩以百分计。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流程

(一)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缴纳加试费200元。

缴费方式:使用手机支付宝、微信扫描右边二维码,或关注“湖北文理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湖北文理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用户名为初试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缴费完成后,下拉左上角的“菜单”栏,在“已缴费查询”领取电子发票。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按顺序以PDF格式打包,于3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1306257035@qq.com,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6.综合能力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特殊材料:

9.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10.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人员名单之中,由研招办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据实填写,并作出属实承诺,拟录取后或报到时进行复查,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安排:

项目

日期

时间

地点

备注

报 到

资格审查

4月2日

8:00-8:20

美术学院

(南区6号楼)

报到区:三楼左侧6-302室

候考室:三楼大会议室

考场室:二楼S6-207室

专业知识考核

8:30-17:30

综合素质考核

外语听力口语

测试

六、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指标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

若出现指标余额,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二)录取程序

美术学院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据录取原则从高到低确定拟取录建议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校研招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3)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少于60分);

(4)复试成绩(含各单项)不合格者(少于60分);

(5)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咨询

刘老师 电话:15971065056 袁老师 电话:15871979336

(二)监督与投诉

马老师 电话:13886219855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湖北文理学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附件:美术学院2024年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