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对党政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会议。根据学院党政职能在分工基础上相互合作的原则组织召开党政联系会议。
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的主要内容有:
1、院办学发展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机构设置、人事调配等。
2、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党的建设、组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学生会、统战工作等。
3、教学、科研、人事、师资、外事、后勤、财务工作中的原则性重大问题。
4、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专题汇报等。
三、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前应先在院长与书记之间沟通议题,并由院长向副院长传达,逐步达成共同意向,在各党政领导对议题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召开。除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外,应坚决避免突然召集,在与会人员不明白议题,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召开,以免造成决策失误。
四、党政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五、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或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2/3以上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才能举行。
六、学院下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提出的议案,经由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分管领导,由院长、书记协商同意后列入议题。
七、会议的进行程序是,每个议题,一般由分管负责人报告情况后,再集体展开讨论,主持会议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八、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九、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议决的事项,必要时要形成正式文件,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会议决定的问题,应有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