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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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课程单元观摩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课程教学质量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责任目标的落实,建设提高课程内容的教学水平,严格培养学生的专业信念、创新思维及表现能力,达到全面提高素质和专业培养目标的目的,按照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总体布置和要求,结合美术学院的教学工作特点和方式,现对我院课程单元观摩评价评定制定相应的办法,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价课程

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

二、评价时间

各专业单元阶段课程结束前2节为课程单元观摩评价班级组织时间,后2节为课程单元观摩评价考评时间。

三、评价评委组成

由系部主任组织本系部成员以及同时结束的相关任课教师参加。

四、单元观摩考核内容

(一)课程水平与质量考核(作业)

1、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性

2、教学过程循序渐进性

3、教学行为规范性

4、教学效果的明晰性

5、教学重点、难度、深度的合理性

(二)课程设计与管理(教学档案)

1、教学进度填写规范

2、学生成绩考核表是否认真记载

3、作业安排及答疑记录是否认真

4、课程教学总结情况是否合理

(三)班级作业展示效果(史论部教师听课情况)作业规范性(材质、文本、规格、陈列等)

1、单元观摩组织准备是否充分

2、作业要求是否统一(设计类:报告书:A3横排装订;其他设计效果表现、施工图纸等班级统一用标准制图图纸;

绘画类:班级统一不同规格的绘画用纸)

3、班级作业展示效果好

(1)作业数量(课题作业、综合作业)

(2)作业质量(立意、构图、造型、表现效果)

(3)作业创意、特色(思路、原创性、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