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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

由中宣部建设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PC端、手机客户端两大终端组成,该平台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湖北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湖北试点工作方案》安排,确定各高校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试点单位。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全党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以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强国”平台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使用工作,引导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 具体要求

    1、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31日前完成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下载安装、实名注册认证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习强国”使用手册见附件2),实现组织全覆盖、党员全参与。

    2、每个分党委确定2名同志为单位学习管理员,每个党支部确定1名同志为支部学习管理员,于3月1日前将学习管理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报党委宣传部。学习管理员必须为党员,分党委学习管理员原则上为分党委书记、副书记,支部学习管理员原则上为支部书记。

    3、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要组织好广大党员运用学习平台开展网上学习,参与在线互动活动,把平台学习活动与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学习平台的重要作用,务求学习取得实效。

    4、“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系统设定每日学习达标分为30分,每日学习积分明细可在系统内“我的应用—学习积分”中查询。各位学习管理员可通过系统内“学习报表”查看分管成员学习情况,提醒、督促积分偏低的成员开展学习,并对每周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并将“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使用情况纳入年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学习考核内容,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附件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手机APP和PC端下载、登陆流程

    附件2:“学习强国”使用手册

    附件3:“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