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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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一、评审程序
   1、评委会组长对评审工作及其要求做说明。
   2、由本院监督员宣布评审规则及评审纪律。
   3、评委会组长分层次带领大家学习职评条件。
   4、评委会秘书分层次逐一介绍参评人员的基本资格、教学、科研等情况。
   5、介绍完申报人员后,评委进行投票。
   6、按量化分值对参评人员进行排序。
   7、上报学校评审结果。


    二、评审原则
   1、执行校政发人〔2017〕15号文件《湖北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坚持职称评审“五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全部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以岗定标,权重教学与科研比例。
   3、定量与定性标准结合,综合评定。
   4、评委由院内院外专家结合组成。
   5、突出岗位业绩,兼顾任职的年限。


    三、评审内容
   1、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
   2、教学质量评价。
   3、教学奖励情况。
   4、科研奖励情况。
   5、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6、教研项目。
   7、科研项目。
   8、论文、作品与专著等。


   四、评审规则
   1、按照评审原则,突出政策导向,精细考核结构,制定百分制的量化评审体系。
   (1)职称岗位类型业绩占70%(教学为主型:教学权重45%,科研权重25%;科研为主型:科研权重45%,教学权重25%;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权重35%,科研权重35%;社会服务型:服务效益40%,教学权重15%,科研权重15%)。
   (2)评委评价占20%。
   (3)个人任职年限占10%。
   2、职称岗位类型业绩(教学、科研)计分方式:
   (1)《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评分标准》(见附件1)分层计算分值。(2)《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分层计算分值。
   个人得分汇总后分层次计算,以本层次最高分获得权重满分,其他参评人员得分以与最高分的比例得出权重分。
   3、个人任职年限计分方式:
   以本级任职资格起,截止评审年度,每一年计1分,10分封顶。
   4、评委投票计分方式:
   评委采取7人制,同意票(60分以上)不超过学校分配指标,弃权与不同意票计0分。同意票分优秀(100分),优良(90分),良好(80分),较好(70分)与合格(60分)五档。
个人得分汇总后分层次计算,以本层次最高分获得权重满分,其他参评人员得分以与最高分的比例得出权重分。
   5、 到会评委必须达到应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评审投票。
   6、评委投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委会组长提名产生监票人、记票人、唱票人各一名,当场计票,计票经复查无误后,监票人、记票人、唱票人在投票结果统计表上签字。
   7、评审通过人员排序规则
按照加权计分高低排序。上报学校通过人员以排序取N人(N为学校分配指标数)。
   8、学校派出的巡视员参与整个评审过程,学院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


   五、工作纪律
   1、评委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无故缺席或委托他人代替。
   2、评委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评审。
   3、评审工作应全封闭进行。评委会成员在评审期间,关闭手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联系,严禁私自接受未经审查批准的评审材料。
   4、评委会成员要认真学习评审条件,正确掌握评审标准及有关职改政策规定,严格以标准条件为依据开展工作,自觉维护评委会的声誉,确保评审质量。对迁就照顾、进行游说等非组织活动,或压制刁难评审对象,造成评审结果宽严失当的行为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撤换。
   5、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办事,如记录评审意见,完善有关手续。对违反评审程序、私自更改评审记录、结论的,予以严肃处理。
   6、评委会成员严禁传播和泄漏评议结果及评审过程中的个人发言、争议问题、评议意见的内容和表决情况。
   7、评委会要创造浓厚的民主气氛,充分尊重每个评委的民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授意通过谁或不通过谁。对操纵、暗示评委会委员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外,对授意者及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评分标准》。
   附件2:《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评分标准》。

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2017年12月

附件1:

美术学院教学评分标准

1、教学质量评价



评价代码

评价结果等次

加权分值

JXPJ1

单年度优秀

20


单年度良好

18

JXPJ2

单年度合格

15

JXPJ3

单年度基本合格

5

JXPJ4

单年度不合格

0

2、教学奖励


代码

奖励类别

一等奖加权分值

二等奖加权分值

三等奖加权分值

JXJL1

国家级奖

200

100

50

JXJL2

部省级奖

80

40

20

JXJL3

厅市级奖

20(教学名师)

10(教学标兵)

5(骨干教师)

JXJL4

指导学生奖

国家(30/20/10)

部省(10/5/3)

厅市(3/2/1)

(指导学生奖以单次比赛最高奖计分,单次比赛获奖不累计计分)

3、教学质量工程


代码

奖励类别

加权分值

JXZL1

国家级

80

JXZL2

部省级

40

JXZL3

厅市级

20

JXZL4

校级

10

4、教学研究项目


代码

奖励类别

加权分值

JXYJ1

国家级

80

JXYJ2

部省级

40

JXYJ3

厅市级

20

JXYJ4

校级

10




附件2:
美术学院科研评分标准
1、科研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别

加权分值

XM1

国家级重大项目

600

XM2

国家级重点项目

400

XM3

国家级一般项目(面上、后期)

300

XM4

国家级青年项目

200

XM5

部省级项目

100(教育部项目为150)

XM6

厅市级项目(不含校级项目)

50

XM7

省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项目)

10(以结题为准)

XM8

横向项目(含纵向)

自酌(每万元按0.2分计算)

2、学术论文


代码

论文类别

加权分值

LW1

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

100

LW2

文科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理工科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被《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

60

LW3

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集刊及扩展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新华文摘论点转载;ISTP收录论文。

30

LW4

在其他一般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

15

LW5

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论文(限首次发表)

5

备注

(1)SCI收录的论文按分区设调整系数计算得分,其中4区论文系数为1.0,3区论文系数为1.5,2区论文系数为2.0,1区论文系数为3.0;  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调整系数为2.0;EI会议收录调整系数为0.3;《中国科学》和《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设调整系数3.0。
(2)单独发表的艺术作品按A4版面计算。

一期期刊上发表的所有作品按一件核算。核心期刊作品30分/件。普通期刊作品15分/件。

3、著作类成果


代码

著作类型

加权分值

ZZ1

学术专著

100

ZZ2

主编大型工具书及大型古籍整理成果

60

ZZ3

学术编著(含正式出版的调研报告)、学术译著、高校教材

40

4、评审鉴定类成果


代码

评审鉴定成果类型

加权分值

JD1

发明专利

20

JD2

软件著作权

10

JD3

实用新型专利

5


外观设计

3

5、获奖科研成果


代码

奖励类别

一等奖加权分值

二等奖加权分值

三等奖加权分值

优秀奖加权分值

JL1

国家级奖

600

400

200

100

JL2

部省级奖

100

50

25

10

JL3

厅市级奖

50

25

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