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程序
1、评委会组长对评审工作及其要求做说明。
2、由本院监督员宣布评审规则及评审纪律。
3、评委会组长分层次带领大家学习职评条件。
4、评委会秘书分层次逐一介绍参评人员的基本资格、教学、科研等情况。
5、介绍完申报人员后,评委进行投票。
6、按量化分值对参评人员进行排序。
7、上报学校评审结果。
二、评审原则
1、执行校政发人〔2017〕15号文件《湖北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坚持职称评审“五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全部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以岗定标,权重教学与科研比例。
3、定量与定性标准结合,综合评定。
4、评委由院内院外专家结合组成。
5、突出岗位业绩,兼顾任职的年限。
三、评审内容
1、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
2、教学质量评价。
3、教学奖励情况。
4、科研奖励情况。
5、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6、教研项目。
7、科研项目。
8、论文、作品与专著等。
四、评审规则
1、按照评审原则,突出政策导向,精细考核结构,制定百分制的量化评审体系。
(1)职称岗位类型业绩占70%(教学为主型:教学权重45%,科研权重25%;科研为主型:科研权重45%,教学权重25%;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权重35%,科研权重35%;社会服务型:服务效益40%,教学权重15%,科研权重15%)。
(2)评委评价占20%。
(3)个人任职年限占10%。
2、职称岗位类型业绩(教学、科研)计分方式:
(1)《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评分标准》(见附件1)分层计算分值。(2)《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分层计算分值。
个人得分汇总后分层次计算,以本层次最高分获得权重满分,其他参评人员得分以与最高分的比例得出权重分。
3、个人任职年限计分方式:
以本级任职资格起,截止评审年度,每一年计1分,10分封顶。
4、评委投票计分方式:
评委采取7人制,同意票(60分以上)不超过学校分配指标,弃权与不同意票计0分。同意票分优秀(100分),优良(90分),良好(80分),较好(70分)与合格(60分)五档。
个人得分汇总后分层次计算,以本层次最高分获得权重满分,其他参评人员得分以与最高分的比例得出权重分。
5、 到会评委必须达到应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评审投票。
6、评委投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委会组长提名产生监票人、记票人、唱票人各一名,当场计票,计票经复查无误后,监票人、记票人、唱票人在投票结果统计表上签字。
7、评审通过人员排序规则
按照加权计分高低排序。上报学校通过人员以排序取N人(N为学校分配指标数)。
8、学校派出的巡视员参与整个评审过程,学院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
五、工作纪律
1、评委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无故缺席或委托他人代替。
2、评委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评审。
3、评审工作应全封闭进行。评委会成员在评审期间,关闭手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联系,严禁私自接受未经审查批准的评审材料。
4、评委会成员要认真学习评审条件,正确掌握评审标准及有关职改政策规定,严格以标准条件为依据开展工作,自觉维护评委会的声誉,确保评审质量。对迁就照顾、进行游说等非组织活动,或压制刁难评审对象,造成评审结果宽严失当的行为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撤换。
5、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办事,如记录评审意见,完善有关手续。对违反评审程序、私自更改评审记录、结论的,予以严肃处理。
6、评委会成员严禁传播和泄漏评议结果及评审过程中的个人发言、争议问题、评议意见的内容和表决情况。
7、评委会要创造浓厚的民主气氛,充分尊重每个评委的民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授意通过谁或不通过谁。对操纵、暗示评委会委员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外,对授意者及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评分标准》。
附件2:《美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评分标准》。
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2017年12月
附件1:
美术学院教学评分标准
1、教学质量评价
评价代码 |
评价结果等次 |
加权分值 |
JXPJ1 |
单年度优秀 |
20 |
|
单年度良好 |
18 |
JXPJ2 |
单年度合格 |
15 |
JXPJ3 |
单年度基本合格 |
5 |
JXPJ4 |
单年度不合格 |
0 |
2、教学奖励
代码 |
奖励类别 |
一等奖加权分值 |
二等奖加权分值 |
三等奖加权分值 |
JXJL1 |
国家级奖 |
200 |
100 |
50 |
JXJL2 |
部省级奖 |
80 |
40 |
20 |
JXJL3 |
厅市级奖 |
20(教学名师) |
10(教学标兵) |
5(骨干教师) |
JXJL4 |
指导学生奖 |
国家(30/20/10) |
部省(10/5/3) |
厅市(3/2/1) |
(指导学生奖以单次比赛最高奖计分,单次比赛获奖不累计计分)
3、教学质量工程
代码 |
奖励类别 |
加权分值 |
JXZL1 |
国家级 |
80 |
JXZL2 |
部省级 |
40 |
JXZL3 |
厅市级 |
20 |
JXZL4 |
校级 |
10 |
4、教学研究项目
代码 |
奖励类别 |
加权分值 |
JXYJ1 |
国家级 |
80 |
JXYJ2 |
部省级 |
40 |
JXYJ3 |
厅市级 |
20 |
JXYJ4 |
校级 |
10 |
附件2:
美术学院科研评分标准
1、科研项目:
项目代码 |
项目类别 |
加权分值 |
XM1 |
国家级重大项目 |
600 |
XM2 |
国家级重点项目 |
400 |
XM3 |
国家级一般项目(面上、后期) |
300 |
XM4 |
国家级青年项目 |
200 |
XM5 |
部省级项目 |
100(教育部项目为150) |
XM6 |
厅市级项目(不含校级项目) |
50 |
XM7 |
省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项目) |
10(以结题为准) |
XM8 |
横向项目(含纵向) |
自酌(每万元按0.2分计算) |
2、学术论文
代码 |
论文类别 |
加权分值 |
LW1 |
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 |
100 |
LW2 |
文科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理工科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被《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3000字以上的论文。 |
60 |
LW3 |
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集刊及扩展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新华文摘论点转载;ISTP收录论文。 |
30 |
LW4 |
在其他一般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 |
15 |
LW5 |
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论文(限首次发表) |
5 |
备注 |
(1)SCI收录的论文按分区设调整系数计算得分,其中4区论文系数为1.0,3区论文系数为1.5,2区论文系数为2.0,1区论文系数为3.0; 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调整系数为2.0;EI会议收录调整系数为0.3;《中国科学》和《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设调整系数3.0。 (2)单独发表的艺术作品按A4版面计算。 |
一期期刊上发表的所有作品按一件核算。核心期刊作品30分/件。普通期刊作品15分/件。 |
3、著作类成果
代码 |
著作类型 |
加权分值 |
ZZ1 |
学术专著 |
100 |
ZZ2 |
主编大型工具书及大型古籍整理成果 |
60 |
ZZ3 |
学术编著(含正式出版的调研报告)、学术译著、高校教材 |
40 |
4、评审鉴定类成果
代码 |
评审鉴定成果类型 |
加权分值 |
JD1 |
发明专利 |
20 |
JD2 |
软件著作权 |
10 |
JD3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
外观设计 |
3 |
5、获奖科研成果
代码 |
奖励类别 |
一等奖加权分值 |
二等奖加权分值 |
三等奖加权分值 |
优秀奖加权分值 |
JL1 |
国家级奖 |
600 |
400 |
200 |
100 |
JL2 |
部省级奖 |
100 |
50 |
25 |
10 |
JL3 |
厅市级奖 |
50 |
25 |
10 |
5 |